南京 饿死女童案 经南京市中院公开审理后于18日下午一审宣判,被告人乐燕被判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
乐燕是南京江宁区两名被饿死女童的母亲,目前怀有3个月身孕。此案6月21日案发即发现两名女童死亡时,乐燕的丈夫李某因容留他人吸毒正在服刑,而据检方指控,乐燕本人从4月下旬离家后一直未归。检方指控被告人乐燕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,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会导致二被害人死亡,仍然采取放任的态度,致使危害后果发生,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2条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
2013年6月21日上午,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,一名一岁,另一名为两岁。经法医鉴定,两个孩子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。舆论普遍认为,两名幼童系因无人照管饥饿致死。


当时,女童的母亲乐某已经两个多月下落不明,女童父亲李某当时因犯罪正在服刑。目前李某已刑满释放。


南京警方透露,女童母亲乐某,22岁,有吸毒史,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,后因哺乳期,行政拘留不予执行。


据当地媒体报道,6月21日晚间,乐某在一家汉堡店内被公安找到,发现时乐某再一次怀有身孕。


检察机关认为,乐某明知两个孩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,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,但直到6月21日案发时都没有回家,导致两小孩死在家中,系疏于照料而酿成的悲剧。因此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乐某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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